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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申請通知。

新北市政府來函辦理,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,若班上有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須鑑定安置,請向輔導室提出申請。因本次鑑定安置為本學期最後一次,下次辦理時間預計為106年1月份。請有任教高三學生之老師務必確認其特教需求,以免影響學生就(升)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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