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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強圖書館-圖書借閱規定
出處 : 圖書館
南強高級工商職業學校 圖書館圖書借閱規定 


修訂:113年2月

壹、本館書庫採封閉管理制,所藏圖書資料可在指定閱覽時間開放教職員與學生參考、研究、閱覽之用。
貳、圖書借閱時間:週一~週五: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00分。
叁、借閱圖書資料之冊數及規定如下:
    一、教職員工:可借閱圖書(含過期期刊),總數為10冊,借期60,須持教職員工證以辦理圖書借閱手續。期滿無人預借,得再行續借14
    二、學生:可借閱圖書(含過期期刊),總數為4冊,借期30,學生須持學生證以辦理圖書借閱手續。期滿無人預借,得再行續借14
    三、凡下列圖書限在館內閱覽,不得借出館外:
         1.參考工具書。
         2.當期期刊、報紙、公報、連環漫畫、考古題資料。
         3.本館認為不便借出之圖書。如:善本、孤本、精本……。
         4.借出圖書資料如遇有清查、整理、改編或裝訂資料時,應於收到通知後迅即交還。
    四、借出之圖書,需於借期到前歸還至圖書館。若圖書館催繳三次仍未還者,將以遺失處置
    五、借出圖書如有遺失、撕毀、圈點、評註、缺頁等情事,須照原樣(或原價)賠償。遺失或損毀整部(套)圖書之一冊或一冊以上者,其賠償概以整部計價。
    六、借出圖書,無論到期與否,一律於學期結束前歸還,教師員工離職及學生辦理離校手續時,應在離校前還清圖書。
    七、本規定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,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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