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備組組長/陳爾准 組長 (分機202)
聯絡電話:02-2910-6899分機202
電子郵件:cec372@ncvs.ntpc.edu.tw
主要業務:
一、班級教室視聽設備使用規畫
1.推廣並教育師生班級視聽設備之使用。
2.相關管理章則暨其使用程序之擬訂。
3.執行各班使用情形之巡查。
二、教學設備管理
1.教學筆記型電腦、平板電腦、白板借用管理。
2.投影機、布幕、擴大機的借用管理。
3.教學設備管理辦法的擬定。
三、教科書相關事宜
1.期末各科用書書單之彙整及訂購。
2.期初發放各班教科書及任課教師用書。
3.退書作業及核對。
四、國中職業試探活動參訪相關事宜
五、國中技藝社團課程相關事宜
南強工商展能教室借用管理要點
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主管會議通過
一、教師授課應提前進入教室並請最後離開教室。
二、使用後需關閉電燈、電扇、大螢幕及電腦設備,並將桌椅、用具等歸位與排列整齊,及鎖妥門、窗。
三、教室內的各項設備應妥善使用保管,不得任意敲打移動,若故意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外,並依校規處分。
四、請保持教室內外整潔,授課教師於下課時督導學生清潔打掃,並完成借用清單檢核。
五、禁止學生在教室內打鬧嬉戲、喧嘩追逐,以免發生危險。
六、教室借用以教學或公務為原則,並請事先上網登記。
七、教室鑰匙請向教務處設備組借用且善加保管,用後即歸還。
八、本辦法經主管會議通過後,陳請 校長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