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聘臨時警衛人員 | 南強工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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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聘臨時警衛人員
日期 : 2019-10-04     出處 : 行政單位-人事室
新北市私立南強高級工商職業學校
108學年度臨時警衛值勤人員甄選簡章
一、甄選名額:臨時警衛值勤人員錄取名額1名,備取1名,如無合乎本校需求者錄取得以從缺。
二、甄選資格:
(一)高中以上學歷。
(二)參與甄選者需具品行端正、負責守法、熱心有禮貌、能吃苦耐勞,並能配合學校值班時
間調整。
(三)最近三個月內公私立醫院(或衛生所)健康檢查體檢表(含胸部X光檢查)身體健康者
(健康檢查報告如載明罹患法定傳染病,或精神官能方面疾病,明顯不適任警衛工作
      者,學校得不錄取,由備取者遞補)。
    (四)所附報名資料內容無虛偽不實者。
(五)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,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,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
      責任:
      1.曾犯內亂罪、外患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。
      2.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、性侵害或性霸凌行為或妨害風化前科者,相關
        罪行經判決確定。
          3.曾服公職,因貪污職經判決確定,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          4.依法停止任用,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,或因停止職務,其原因尚未消滅者。
      5.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。
      6.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,尚未撤銷者。
      7.有吸毒、酗酒、賭博、偷竊、抽菸、嚼檳榔等不良習性者。
      8.行為不檢,查證屬實者。
      9.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。
三、工作內容說明:
(一)校園巡邏,掌握校園門禁安全管理及通報:門禁管理,依規定管制進出大門之人與車輛,校外人士或家長洽公,依規定辦理登記換證及通報事宜,非必要性不可擅自離開警衛執勤室。
(二)執勤人員對於到校推銷物品者,應嚴禁其進入。
(三)校園安全定點定時巡視:校園安全巡視,放學後依規定將各棟樓樓梯鐵門上鎖、保全系統設定及各區水電控管,並按時巡視校園。
(四)上下學時協助導護工作,上下學時間協助交通指揮、維護師生、家長安全。
 (五) 郵件簽收、傳達與電話接聽,正確轉達各處室訊息。。
(六)校門口及警衛室周圍清掃整潔與維護; 協助垃圾車進入校園清運。
(七)消防系統、電源系統、監視保全系統之監看、操作及異常狀況處理。
(八)課後及例假日活動支援及施工進行時必要之協助。
(九)校園開放及場地租借:校園開放和場地租借(夜間、例假日)之控管與協助。
(十)颱風過後,非值勤期間須義務返校協助學校進行復原工作。
(十一)臨時突發事情能盡快電話與校長、主任與組長連繫。
(十二)能繕寫工作日誌及相關簡易文件,並具備良好溝通應對能力。
 (十三) 其他偶發性事件處理及交辦事項。
四、工作待遇:以時薪150元核給,並享有勞健保及勞退提撥待遇,適用勞動基準法。
五、工作時間:每週基本工時為40小時,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,採2人輪值制,可互相協調輪值方式,本校得視實際需要調整以配合學校作息。
六、解雇條件:
(一)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,校方得不經預告而終止勞動契約。
 (二) 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,對於親師生及訪客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,校方得予解雇。
 (三)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,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,校方得予解雇。
 (四)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守則情節重大。
 (五) 故意損耗機器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等,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機密致學校受有損害,校方得予解雇。
(六)無正當理由曠職,或一個月內曠職達三日,影響校園安全,校方得予解雇。
 (七) 依本校非編制人員服務評量要點規定,年終評量結果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,當年度考列丙等者,不續聘雇。
 (八) 本簡章未詳細規定者,依本校相關辦法辦理。
七、報名、甄選日期及地點:
(一)報名資格及審查:即日起開始接受郵寄或E-mail報名,報名後立即資格審查。 初審合格者擇優即通知面試,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九、甄選方式:
(一)甄選資格審查:人事室收到報名資料後立即資格審查,並通知面試時間。
(二)口試:以生活禮儀談吐應對、緊急應變及警衛工作相關業務之常識等計分。
(三)評選結果未達75分不予錄取,若無合格人員,則重新辦理甄選。
十、報名應備資料:
(一)郵寄報名時請準備下列資料
    1.報名表乙份。
    2.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乙份(出生地欄未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,另請提供現戶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1份。)。
    3.個人最高學歷證明影本乙份。
    4.兵役文件(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);無者免附。
    5.經歷證明相關文件影本乙份,無則免附。
    6.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良民證)。(請向當地警察分局申請)
    7.近3個月公私立醫院(或衛生所)健康檢查體檢表(含胸部X光檢查)-可後補
    8.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1張。(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)
    9.切結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正本。
(二)面試當天時請攜身分證件正本核驗,驗畢退還。
(三)錄取公告:面試完當天下午即公告通知於本校網站。
(四)錄取者請於一照本校E-mail通知到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,進行工作教育訓練,到班日即起薪,所附報到資料內容虛偽不實者,經查證屬實本校得不錄取。。
(五)本次甄試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得予從缺並重行辦理甄選。
十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路首頁公告。
十二、 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,如有補充事項,悉於本校網路首頁公告。
十三、洽詢電話:(02)2915-5144#119人事室張主任。
十四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相關規定及法令辦理,並得補充修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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