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等學校本土語文 (客家語文、原住民族語文(阿美族語)教師在職進修第二 專長學分班 | 南強工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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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等學校本土語文 (客家語文、原住民族語文(阿美族語)教師在職進修第二 專長學分班
日期 : 2022-06-07     出處 : 行政單位-教務處
主旨: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(以下簡稱
清大語研所)辦理教育部111學年度「中等學校本土語文
(客家語文、原住民族語文(阿美族語)教師在職進修第二
專長學分班」,請貴校鼓勵專任教師(含代理、代課或兼
任在職教師)踴躍報考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5月19日清語研所字第1119003470
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學分班報名期限:111年6月10日上午9點至6月24日下
午5點(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;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
為憑)。
三、招生班別:客家語文、原住民族語文(阿美族語),各語別
招生30人。
四、招生對象:
(一)以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,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
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,並
經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確認而薦送者。
(二)招收縣市及署薦送之在職專任教師後尚有餘額,自行招
收在職專任教師優先,次之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
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、代課或兼任在
職教師(以下簡稱代理代課教師)參加,修畢課程即依規
定核發教師證書,且招收之代理代課教師人數不超過該
班招生數之20%。自行招生錄取順序如下:
1、在職專任教師。
2、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
之代理代課教師,任教年資多者優先。
3、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之
代理代課教師,任教年資多者優先。
4、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,按以下次序錄取:
(1)書面資料郵戳日期,並請一律以限時掛號寄出。
(2)線上報名系統填寫順序。
五、招生人數:客家語文22人、阿美族語25人。各班錄取人數
(含薦送教師)若未達20人,清大語研所保有開班權利。
六、修業期程:111年8月至113年06月,共計2年。
七、線上報名系統(僅於報名期間開放):https://docs.
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c2SUNdPn7nwycp8fXrpz5ZREQFPQ3DOtUVWaWy08i4PpoKg/
closedform。
八、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清大語研所網頁【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】專區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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