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宣導事項」1
份,請各校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署111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31719號函
(諒達)續辦。
二、學習歷程檔案為針對以往大學校院招生之備審資料僅能以
PDF檔案呈現,進行數位化、系統化、認證化之優化改良,
並提供學生定期上傳機制,可避免於高三下才倉促準備;
透過定期整理學習歷程檔案之過程,亦可及早思索自我興
趣及性向,逐步釐清生涯定向。
三、為確保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皆能了解學習歷程檔案內涵及
精神,請各校確依旨揭宣導事項辦理,並於校內適當場合
進行宣導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